新竹縣立關西國民中學 114 學年度增置學務人力甄選簡章(一次公告多次甄選)
一、 依據: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5427號函
暨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10月20日教特字第1141101737A號函辦理。
二、甄選名額、僱用期限:
(一)甄選名額(預估缺):正取1員、備取若干名。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,不得
異議。
(二)僱用期限: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 07 月 31 日止,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期。
三、工作時間、地點、薪資待遇及內容:
(一)工作時間:配合學校作息,若協助辦理活動可配合排定班表方式執勤。
(二)工作地點:本約僱人力以執行協助學務業務為主,工作地點於執行相關工作場所。
(三)薪資待遇:自應聘日起薪,月薪38,948元,並依計畫經費投保相關保險。
(四)工作內容:
1.協助安全校園生活、交通安全管理相關業務。
2.學生上、放學導護工作。
3.配合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(含夜間聯合巡查)。
4.協助藥物濫用防制中心業務。
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四、報名資格及條件:
(一) 具有教育部校安(含學務創新)儲備培訓合格證書(以下簡稱培訓合格證 書)。
(二)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。
(三)大專校院以上畢業。
上述第(二)、(三)規定進用之學務人力,須於進用之日起2年內取得相關研習
課程時數。
(四)表達能力佳、有服務熱忱、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。
(五)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、品行端正,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。
(六)無財務操守不良或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。
(七)不具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、28條、「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
條 例」第21條、「教育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第1項、第2項及第6
項「不 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」第5條及
學校辦理契約 進用人員 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」第3點各項規定情
事者。(備註:具不得 進用之情事者,不得參加甄選;錄取後發現或
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,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,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
約,錄取人員不得異議。)
(八)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。
五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檢附下列文件(請依序排列裝訂):
1.報名表(須黏貼相片)。
2.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3.最高學歷證書影本。
4.最近三個月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(良民證)。
5.個人自傳:請介紹家庭概況、個人特質、興趣、生涯規劃及工作期許等約
1,000 字。
6.切結書。
7.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(無者免繳)。
8.輔導、諮商、教育、醫療、法律、觀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(無者免繳)。
9.繳交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(無者免繳)。
10.教育部學務(含校安)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(無者免繳)。
11.退伍令或免役證明(無者免繳)。
12.身心障礙手冊(無者免繳)。
(二)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,請於報到時補齊,逾期則取消資格。
六、報名時間:
(一)第一次 報名日期(人事室現場報名):115年6月22日(一)上午
8:30- 9:30報名;甄選(口試)日期:115年6月22日(一)上午9:30起。
(二)第二次 報名日期(人事室現場報名):115年6月23日(二)上午
8:30- 9:30報名;甄選(口試)日期:115年6月23日(二)上午9:30起。
(三)第三次 報名日期(人事室現場報名):115年6月24日(三)上午
8:30- 9:30報名;甄選(口試)日期:115年6月24日(三)上午9:30起。
(四)第四次 報名日期(人事室現場報名):115年6月25日(四)上午
8:30-9:30報名; 甄選(口試)日期:115年6月25日(四)上午9:30起。
(五)第五次 報名日期(人事室現場報名):115年6月26日(五)上午
8:30-9:30報名; 甄選(口試)日期:115年6月26日(五)上午9:30起。
請攜帶身分證至本校人事室報到,依本校受理之資格順序,上午9時30分起起舉行面試。
七、甄試方式與程序:
(一)甄試方式:面試。
八、錄取公告:
(一)甄選結果錄取名單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,並經本縣教育局核定後
雇用。
(二)備取人員依總成績序列候用,候用期自甄選結果公告翌日起算 3 個月
為限。
(三)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並檢附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合格報告正本。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5427號函
暨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10月20日教特字第1141101737A號函辦理。
二、甄選名額、僱用期限:
(一)甄選名額(預估缺):正取1員、備取若干名。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,不得
異議。
(二)僱用期限: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 07 月 31 日止,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期。
三、工作時間、地點、薪資待遇及內容:
(一)工作時間:配合學校作息,若協助辦理活動可配合排定班表方式執勤。
(二)工作地點:本約僱人力以執行協助學務業務為主,工作地點於執行相關工作場所。
(三)薪資待遇:自應聘日起薪,月薪38,948元,並依計畫經費投保相關保險。
(四)工作內容:
1.協助安全校園生活、交通安全管理相關業務。
2.學生上、放學導護工作。
3.配合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(含夜間聯合巡查)。
4.協助藥物濫用防制中心業務。
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四、報名資格及條件:
(一) 具有教育部校安(含學務創新)儲備培訓合格證書(以下簡稱培訓合格證 書)。
(二)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。
(三)大專校院以上畢業。
上述第(二)、(三)規定進用之學務人力,須於進用之日起2年內取得相關研習
課程時數。
(四)表達能力佳、有服務熱忱、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。
(五)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、品行端正,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。
(六)無財務操守不良或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。
(七)不具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、28條、「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
條 例」第21條、「教育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第1項、第2項及第6
項「不 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」第5條及
學校辦理契約 進用人員 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」第3點各項規定情
事者。(備註:具不得 進用之情事者,不得參加甄選;錄取後發現或
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,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,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
約,錄取人員不得異議。)
(八)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。
五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檢附下列文件(請依序排列裝訂):
1.報名表(須黏貼相片)。
2.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3.最高學歷證書影本。
4.最近三個月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(良民證)。
5.個人自傳:請介紹家庭概況、個人特質、興趣、生涯規劃及工作期許等約
1,000 字。
6.切結書。
7.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(無者免繳)。
8.輔導、諮商、教育、醫療、法律、觀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(無者免繳)。
9.繳交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(無者免繳)。
10.教育部學務(含校安)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(無者免繳)。
11.退伍令或免役證明(無者免繳)。
12.身心障礙手冊(無者免繳)。
(二)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,請於報到時補齊,逾期則取消資格。
六、報名時間:
(一)第一次 報名日期(人事室現場報名):115年6月22日(一)上午
8:30- 9:30報名;甄選(口試)日期:115年6月22日(一)上午9:30起。
(二)第二次 報名日期(人事室現場報名):115年6月23日(二)上午
8:30- 9:30報名;甄選(口試)日期:115年6月23日(二)上午9:30起。
(三)第三次 報名日期(人事室現場報名):115年6月24日(三)上午
8:30- 9:30報名;甄選(口試)日期:115年6月24日(三)上午9:30起。
(四)第四次 報名日期(人事室現場報名):115年6月25日(四)上午
8:30-9:30報名; 甄選(口試)日期:115年6月25日(四)上午9:30起。
(五)第五次 報名日期(人事室現場報名):115年6月26日(五)上午
8:30-9:30報名; 甄選(口試)日期:115年6月26日(五)上午9:30起。
請攜帶身分證至本校人事室報到,依本校受理之資格順序,上午9時30分起起舉行面試。
七、甄試方式與程序:
(一)甄試方式:面試。
八、錄取公告:
(一)甄選結果錄取名單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,並經本縣教育局核定後
雇用。
(二)備取人員依總成績序列候用,候用期自甄選結果公告翌日起算 3 個月
為限。
(三)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並檢附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合格報告正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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