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立關西國民中學 114 學年度增置學務人力甄選簡章公告(第二次招聘)
一、甄選名額、僱用期限:
(一)甄選名額(預估缺):正取1員、備取若干名。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
序遞 補,不得異議。
(二)僱用期限: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 07 月 31 日止,實際報到日為
起聘日期。
二、工作時間、地點、薪資待遇及內容:
(一)工作時間:配合學校作息,若協助辦理活動可配合排定班表方式執勤。
(二)工作地點:本約僱人力以執行協助學務業務為主,工作地點於執行相關
工作場所。
(三)薪資待遇:自應聘日起薪,月薪38,948元,並依計畫經費投保相關保
險。
(四)工作內容:
1.協助安全校園生活、交通安全管理相關業務。
2.學生上、放學導護工作。
3.配合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(含夜間聯合巡查)。
4.協助藥物濫用防制中心業務。
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三、報名資格及條件:
(一) 具有教育部校安(含學務創新)儲備培訓合格證書(以下簡稱培訓合
格證 書)。
(二)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。
(三)大專校院以上畢業。
上述第(二)、(三)規定進用之學務人力,須於進用之日起2年內取得
相關研習 課程時數。
(四)表達能力佳、有服務熱忱、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。
(五)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、品行端正,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
者。
(六)無財務操守不良或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。
(七)不具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、28條、「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
條 例」第21條、「教育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第1項、第2項及第6
項「不 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」第5條及
學校辦理契約 進用人員 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」第3點各項規定情
事者。(備註:具不得 進用之情事者,不得參加甄選;錄取後發現或
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,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,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
約,錄取人員不得異議。) (八)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。
四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 114年 11 月 12 日12時止(請每日上班時間8時12時親送本校人事室)。
五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檢附下列文件:
1.報名表(需黏貼相片)、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
本、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(無者免繳)、學生輔導相關
工作經歷(無者免繳)等影本。
2.切結書。
3.與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。
4.最近三個月內,由直轄市、縣市政府警察局開立之「警察刑事紀錄證
明」(請至警察局外事科申辦,申請所需時間約 7 個工作日;報名時
未及時檢附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」者,同意先繳交前開證明申請規費
收據影本,並於通知面試前檢附正本,未檢附視同應試資格不符。)
(二)親送本校:學校地址-新竹縣關西鎮北斗里北門口41號人事室,洪主任
聯絡電話 (03)5872008*35。
(三)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,不予受理報名。
(四)書面審查合格得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面試及面試日期時間。
六、甄試方式與程序:
(一)甄試方式:面試。
(二)甄試時間:本校擇期通知甄選面試及面試日期時間,超過報到
時間者,不予參加面試,亦不予錄取。
七、餘請參閱簡章
(一)甄選名額(預估缺):正取1員、備取若干名。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
序遞 補,不得異議。
(二)僱用期限: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 07 月 31 日止,實際報到日為
起聘日期。
二、工作時間、地點、薪資待遇及內容:
(一)工作時間:配合學校作息,若協助辦理活動可配合排定班表方式執勤。
(二)工作地點:本約僱人力以執行協助學務業務為主,工作地點於執行相關
工作場所。
(三)薪資待遇:自應聘日起薪,月薪38,948元,並依計畫經費投保相關保
險。
(四)工作內容:
1.協助安全校園生活、交通安全管理相關業務。
2.學生上、放學導護工作。
3.配合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(含夜間聯合巡查)。
4.協助藥物濫用防制中心業務。
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三、報名資格及條件:
(一) 具有教育部校安(含學務創新)儲備培訓合格證書(以下簡稱培訓合
格證 書)。
(二)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。
(三)大專校院以上畢業。
上述第(二)、(三)規定進用之學務人力,須於進用之日起2年內取得
相關研習 課程時數。
(四)表達能力佳、有服務熱忱、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。
(五)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、品行端正,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
者。
(六)無財務操守不良或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。
(七)不具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第26、28條、「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
條 例」第21條、「教育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第1項、第2項及第6
項「不 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」第5條及
學校辦理契約 進用人員 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」第3點各項規定情
事者。(備註:具不得 進用之情事者,不得參加甄選;錄取後發現或
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,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,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
約,錄取人員不得異議。) (八)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。
四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 114年 11 月 12 日12時止(請每日上班時間8時12時親送本校人事室)。
五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檢附下列文件:
1.報名表(需黏貼相片)、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
本、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(無者免繳)、學生輔導相關
工作經歷(無者免繳)等影本。
2.切結書。
3.與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。
4.最近三個月內,由直轄市、縣市政府警察局開立之「警察刑事紀錄證
明」(請至警察局外事科申辦,申請所需時間約 7 個工作日;報名時
未及時檢附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」者,同意先繳交前開證明申請規費
收據影本,並於通知面試前檢附正本,未檢附視同應試資格不符。)
(二)親送本校:學校地址-新竹縣關西鎮北斗里北門口41號人事室,洪主任
聯絡電話 (03)5872008*35。
(三)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,不予受理報名。
(四)書面審查合格得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面試及面試日期時間。
六、甄試方式與程序:
(一)甄試方式:面試。
(二)甄試時間:本校擇期通知甄選面試及面試日期時間,超過報到
時間者,不予參加面試,亦不予錄取。
七、餘請參閱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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